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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奶粉管理“新政”是否真的要實施?(二)
2015年10月07日 15:25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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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是指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根據注冊申請,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要求,對申請注冊的擬向中國出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研發(fā)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進行審評,并決定是否準予其注冊的審批過程。

據悉, 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的受理、審查和許可工作,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建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審評專家?guī)臁?/p>

申請主體是指,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申請人應為可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的合法持有人。如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合法持有人不是其產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應由配方合法持有人與境外生產企業(yè)聯合申請配方注冊。

那么,申請人的條件又是什么呢?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合法持有人應為境內或境外合法登記的法人。境外生產企業(yè)應已獲得國家質檢總局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注冊類型是“加工企業(yè)PP”,注冊產品包括嬰幼兒配方乳粉。

針對進口奶粉的配方問題,新規(guī)規(guī)定,“同一境外生產企業(yè)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輸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所用任意配料(包括主料、輔料、食品添加劑、營養(yǎng)強化劑及其化合物來源)相同,且所用配料使用量的變化未引起營養(yǎng)素標示值發(fā)生改變的視為同一配方”。

網上流傳的洋奶新規(guī)稱,“2015年10月1日起,尚未有進口記錄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完成配方注冊后方可進口。2016年10月1日起,2015年10月1日前有進口記錄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完成配方注冊后方可進口”。

在食品君看來,說10月1日就實施洋奶粉新政是失實的,稍有常識的人就可以判斷出,國家質檢總局的新規(guī)尚未進入公示階段,不可能就直接推出,根據食藥總局的程序,質檢總局也應該給出一定時間讓企業(yè)及各方提出意見,再完善政策。

當然,針對洋奶粉的新規(guī)最終版本是什么內容,現在還是個未知數,有待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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