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文化的物質載體,是文化傳承和傳播的工具
玩具的設計、生產、消費和使用,一方面體現(xiàn)了人類社會物質文明發(fā)展和科技進步的成果;另一方面,也體現(xiàn)一個社會的信仰、習俗、觀念和審美心理,反映特定文化對兒童學習與發(fā)展的期望與希望,傳遞著特定的文化價值取向。
以芭比娃娃為例。20世紀50年代末芭比在美國誕生之時曾經被父母們認為是蕩婦,以后慢慢被認為是美國現(xiàn)代女性的象征。因為芭比不僅擁有美麗的外表和優(yōu)雅的舉止,更重要的是擁有自信、獨立和自主。她向小女孩傳遞一個重要觀念,女孩不只可以成為母親,重要的是她屬于她自己。美國的一些社會學家和文化評論家認為,芭比不再是一件單純的女孩玩具,它對美國大眾心理和精英文化都產生了深刻影響,成為一個可以進行多重分析的文化符號。但是,在伊朗芭比娃娃卻被看作是邪惡、淫蕩、墮落的象征。早在2003年9月,中東國家沙特阿拉伯便已禁止國內出售“芭比娃娃”,認為其裝扮不符合伊斯蘭教的思想。沙特官員當時曾表示:“猶太芭比娃娃暴露的衣著和可恥的姿勢,服飾是西方墮落的象征。我們應該注意她的危險而且小心。”
正是由于玩具可以在潛移默化之中實現(xiàn)文化的濡化和涵化功能,作為專業(yè)的教育工作者,應當保持一種文化敏感性,自覺地分析反思玩具背后的文化內涵,為幼兒選擇文化適宜的玩具,并利用玩具幫助幼兒理解和尊重人類種族和文化的多樣性,形成多元文化和反偏見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