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替我管一下娃兒,他偷了家里的錢還打死不承認……”9月14日,渝北區(qū)雙龍派出所來了一對父母,牽著一個十來歲的男孩。說完這些話,父母就離開了,留下孩子一個人在派出所。
原來,男孩在家里背著父母拿錢,錢都用來買零食和玩具了,可父母卻認為他的行為不是“拿”而是“偷”,并要他認錯。而男孩卻認為,自己拿的是他存放在父母那里的壓歲錢,沒有錯,所以他拒絕承認自己的行為是錯的。
背著父母拿錢
小男孩拒絕承認行為錯誤
在派出所里,民警看著小男孩,無論說什么他都不說話。兩個小時后,眼看父母沒有任何動靜,小男孩終于開口了,他說自己叫張龍(化名),讀小學五年級。
民警問小龍是否認識到自己有錯,小龍卻說,每逢過年都會有很多親戚給壓歲錢,錢放在父母那里。“我拿我自己的壓歲錢,怎么算偷呢,又怎么會有錯……”
在這之前,民警已從小龍父母處了解到,小龍在家共拿過三次錢,共計130元。前兩次,父母都打罵教育了,但每次小龍都沒有承認自己有錯。14日早上,小龍父母又一次發(fā)現小龍偷拿壓歲錢,再次問小龍是否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尚↓埲耘f表示“沒有錯”。父母覺得管不了孩子了,一怒之下將孩子送到雙龍派出所,希望民警教育孩子,讓孩子認識到錯誤。
民警和小龍經過一個多小時的交流,小龍主動要求給父母寫保證書,以后不再擅自拿錢。小龍父母也對自己管教孩子的行為進行了反思,感謝民警的提醒,將小龍帶回家。
孩子真的沒錯
壓歲錢是屬于孩子的財產
關于壓歲錢的歸屬,有人認為,自己孩子收到壓歲錢,作為孩子的父母,也要相應給對方的孩子同等數額的壓歲錢,所以這筆錢不能視為孩子自己的財產。也有人認為,長輩給孩子的壓歲錢,應該屬于孩子所有,家長不能占有,這是對孩子財產的侵犯。
壓歲錢到底屬于誰?重慶鼎圣律師事務所王明武律師認為,孩子的壓歲錢是別人給的,這應當屬于孩子獲得的“贈與”,獲贈的財產當然應該屬于孩子所有,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一般來講,贈與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一經交付即不得反悔。給孩子壓歲錢完全符合贈與的條件:贈與人是父母或親友,孩子是受贈人,贈與人給壓歲錢都是自愿且無償的,而孩子作為受贈人也是愿意接受的。
有家長認為,壓歲錢是家長間的財產交換,這是不符合法律事實的。因為在家長互相給對方孩子壓歲錢的過程中,家長之間并沒有進行直接的對話或財產交換,這是兩個并行的贈與行為,不能直接“忽視”掉孩子將其“合并”成一個行為。因此,壓歲錢是孩子的財產,毋庸置疑。
渝北警方提醒,家長教育孩子要注意方法,盡量避免使用懲罰性的方法,打罵只會疏遠父母與孩子的感情,要分析孩子私自拿錢的原因,也要避免胡亂上升到“偷”的高度。要用寬容、理解的心,和孩子建立良好的交流溝通關系,適當滿足孩子的需求或許能解決這一問題。對于小孩,雖然壓歲錢是自己的,在法律上也屬于孩子所有,但一般情況下,未成年子女的經濟多是由父母在代為保管,想要用錢,應該和父母講明自己的原因,相信父母都是愛孩子的,會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本報記者 錢也
父母:他“偷”了家里的錢還打死不承認
男孩:我拿自己的壓歲錢,怎么算偷呢,又怎么會有錯
律師:壓歲錢是孩子的財產
警方:教育孩子要注意方法,避免胡亂上升到“偷”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