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她把剛出生不久的女兒送給人家,想要回來,但人家要她出一筆錢。
接到報案的杭州大江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和河莊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行動起來。
真相漸明過程,民警發(fā)現(xiàn)這個案子竟涉及了7個人!11月5日,案子真相大白。
案子背后,卻讓人欲哭無淚。
生下第三個女兒,
夫妻倆有了送養(yǎng)的念頭
女嬰的父母,是一對在杭州大江東生活了好幾年的外來務(wù)工者。
孩子的母親小陳(化姓),1991年生人,廣西人。父親麻某1986年生人,來自貴州,是一名“看天吃飯”的泥瓦匠。夫妻倆都是只讀了小學(xué),文化水平不高。
泥瓦匠這個活計,雖然陰雨天出不了工,收入倒也不算太少,但小兩口的生活卻一直過得不太容易。因為,生下這個女兒之前,兩人已經(jīng)有了兩個女兒!以至于小陳只能在家看孩子,一家人的開銷全靠著麻某一人。
事實上,在懷上第三個孩子的時候,小陳就動了流產(chǎn)的心思,“一家四口就過得不容易了,再來一個孩子,怕是養(yǎng)不活。”
可執(zhí)著于生個男娃“傳宗接代”的麻某卻不同意,反復(fù)勸說小陳還是生下來。
10月21日下午,小陳在杭州大江東的一家醫(yī)院產(chǎn)下了這名女嬰。孩子6斤多,挺健康的,夫妻倆開心不起來。
“還是個女兒,難道還要再生一個?”小陳既生氣又擔(dān)心,“光這個新添的小女兒,就不知道該怎么養(yǎng)活了!”
夫妻倆為這事情吵了好幾回,漸漸的,一個念頭在小陳腦海里生出:要不把這個孩子給別人養(yǎng)了吧,也許孩子還能過得好些,甚至自己家里也能多一筆意外收入。
這個念頭一生,便滋生開來。小陳想來想去,就把這想法和丈夫麻某一說。麻某沉默了,猶豫再三,也默認(rèn)了妻子的這個想法。
熱心的師母想幫忙,
熱心的另一個大媽心動了
10月28日,他們出院回到出租房,夫妻倆的一對長輩來看望。
和很多手藝活計的傳承一樣,麻某這泥瓦匠的手藝也是師傅帶出來的。麻某的師傅,是大江東本地人。聽聞徒弟家添丁,師傅和師母王大媽(化名)一道,帶著紅包、嬰兒用品來看望。
師傅和師母平日里都很熱心,小夫妻對兩位老人都挺親近的,坐下來一聊,小陳就把想把女兒送人的想法告訴了王大媽。
王大媽一驚,反復(fù)說:“你可得千萬想好了??!”
“我也是想了好久了,我和老公也說了。”小陳把自家目前面臨的困境一說,王大媽也很感慨。回去后,這事情就在師傅師母的心里扎了根。
第二天,二老剛巧要赴一位親戚的酒席,去的時候倆人依然很感慨,就把事情在酒席上說了。就這樣,傳到了這位親戚的一位同事,宋大媽(化名)的耳里。
宋大媽心動了。
宋大媽有個妹妹嫁在蕭山。妹妹和丈夫原本有一個兒子,卻在高中的時候因為疾病意外猝死,夫妻倆很長時間都沒從這起意外的陰影中走出來。這些年,夫妻倆倒也說起,想收養(yǎng)一個孩子。
宋大媽一琢磨,小陳一家是想把孩子送走,自己妹妹一家又是想收養(yǎng),何不“玉成”了這件“好事”?
七萬元的“肚痛費”,孩子被送走了
很快,宋大媽聯(lián)系上了王大媽。兩位熱心的大媽給兩家人牽了頭。
10月31日中午,宋大媽帶著妹妹一家,王大媽帶著小陳一家,碰了個頭,達(dá)成了“意向”。
其中,還是王大媽幫小陳開了口:“你看人家生個孩子也不容易,要不給點‘肚痛費’(營養(yǎng)費)。” 宋大媽連說,“那肯定要給的。”
兩家人簽下了“協(xié)議”,宋大媽幫妹妹一家墊付了7萬元的營養(yǎng)費,抱走了孩子,并約定“為孩子考慮,兩家再不往來”。
送走女兒后,
她日思夜想想把孩子要回來
口口聲聲說自己“考慮好了”的小陳,在送走女兒后后悔了。懊悔、思念、自責(zé)、糾結(jié)……這滋味折磨得她夜不能寐。
但是無論是宋大媽,還是宋大媽妹妹一家,都沒有留給她聯(lián)系的手機(jī)號碼和地址。
11月5日上午,再送走孩子6天后,耐不住相思的小陳找到了師母王大媽,說想把7萬元退了,把孩子抱回來。
王大媽一聽也犯難了,這事兒她沒法和宋大媽開口啊,耐不住小陳的哀求,王大媽最后支了個招:“你看人家也是把孩子當(dāng)親生女兒養(yǎng)的,也是投了感情投了錢的,要不這樣,你給人家補上1萬元,總共還給人家8萬元,我去說說看?”
小陳沒吱聲,離開了。
但出了師母家,小陳就奔河莊派出所報案。她說,自己把孩子送給人家,想要回來,但人家要她出一筆錢。
民警帶回了嬰兒,
孩子父母和收養(yǎng)人一家已被刑拘
公安部門立即行動起來。
順著小陳提供線索,民警們先是找到了王大媽一家,之后又找到了師傅的堂兄,通過他找到了宋大媽。
令人意外的是,無論是王大媽一家還是宋大媽,在警方上門的時候都是后悔萬分:“我也不知道這事情犯法,要是知道肯定不干啊!我就是好心想幫忙,又沒從中收什么好處!”
5日晚上,民警將嬰兒重新帶回了母親小陳的身邊。
目前,孩子父母和宋大媽妹妹一家已經(jīng)被刑事拘留,宋大媽和王大媽一家還有待進(jìn)一步的處理。鑒于孩子目前急需母親撫養(yǎng),小陳被批準(zhǔn)保釋照顧孩子。
“涉案的看起來都是一群幫忙的熱心人。”杭州大江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郭興剛、沈嘯波、河莊派出所民警李小龍和他們的同事們,為這個案子從中午忙到半夜。
他們在為案子奔波的同時,還不斷為這個案子牽涉進(jìn)來的相關(guān)人做著普法教育。
2010年3月《關(guān)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出臺,明確了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yīng)當(dāng)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其中明確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rèn)定屬于出賣親生子女,應(yīng)當(dāng)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
1)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后即出賣子女的;
2)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yǎng)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yǎng)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
3)為收取明顯不屬于“營養(yǎng)費”、“感謝費”的巨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為人具有非法獲利目的的“送養(yǎng)”行為的。
民警也提醒,不管是對自己負(fù)責(zé)也好,對他人負(fù)責(zé)也罷,都應(yīng)當(dāng)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再談如何做一名“好心人”。
? 1999-2020 嬰童品牌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