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11歲男孩失聯(lián)5天的話題在微博上以及朋友圈上都被傳遍了,牽動著無數(shù)媒體以及網(wǎng)友的心。但是在昨天晚上的時候警方公布:孩子找到了,并無大礙。這則失聯(lián)消息屬于編造的假警情!什么?假的?家屬故意藏起來的?對于這些,網(wǎng)友們紛紛表示不接受。這無數(shù)的愛心接力,就被這么消遣了!具體原因,我們只能夠等警方公布了。在這里小編想說的是:報假警,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孩子報假警要承擔責任嗎?
小編認為:孩子應該不會承擔什么責任,只是被警察叔叔口頭教育一下。作為監(jiān)護人來說就不一定了。
在這里向大家普及一下報假警的后果:報假警的行為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應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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