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嬰童網
招商
品牌
商機
展會
產品
企業(yè)
資訊
專題
視頻
店鋪
開店
經銷商
嬰童網首頁 > 母嬰資訊 > 政策法規(guī) > 正文
因“店長推薦”這家店被罰5000元,母嬰店銷售這類產品切忌別踩雷
行業(yè)編輯:晶怡
2020年09月29日 17:40來源于:紙尿褲關注
分享:

熱銷、搶購、家庭必備、免費贈送、店長推薦、無效退款……這樣的字眼是不是司空見慣?在我們看來,這些都是商家營銷的一個手段,事實上,這些詞很多都是廣告法中禁用詞,商家以此為賣點很有可能會違法犯法,處以罰款或查處。

有媒體報告稱,今年5月,北京市東城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在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xiàn),某醫(yī)藥連鎖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了“消暑特惠-藿香正氣軟膠囊”廣告,并在廣告中使用了“店長推薦”字樣。本意是想讓廣告看起來更具權威性,然而,就因為就因為加上了“店長推薦”這四個大字,這家醫(yī)藥連鎖企業(yè)被責令停止發(fā)布該廣告,被處以5000元罰款。

其實不只是“店長推薦”,很多廣告用詞都存在違法現(xiàn)象。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藥品、醫(y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十一條第(六)項明確規(guī)定,“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包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藥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內容。

此次被查處的雖然只是藥店,但事實上很多商家在銷售商品時都打著擦邊球,眾多母嬰店主也是有意無意中犯了法。在當下的母嬰零售市場,受消費者治療向預防訴求轉變、健康意識提升、健康需求精細化、追求高品質保健品等因素推動,營養(yǎng)保健品市場也順勢進入了發(fā)展的黃金期,不少母嬰店也正是看準了營養(yǎng)保健品的高毛利更高、高市場增長空間,于是紛紛上架銷售。根據母嬰研究院數(shù)據調研顯示,在江蘇、浙江地區(qū)部分單體門店,營養(yǎng)品銷售占比已經達到了10~15%。是機會也是挑戰(zhàn),基于保健品的屬性,其在宣傳層面上,很容易打擦邊球,甚至一朝罰款加查處。

特配粉也是一樣,當前特配粉制度還沒有完全規(guī)范起來,特配粉在宣傳時存在諸多亂象,不少商家打著擦邊球,誘導消費者其實功能性配方奶粉,更有甚者,直接將固體飲料或調制乳粉冒充特配粉。

無論是保健品還是特醫(yī)食品,隨著消費者的需求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母嬰店上架只是時間問題。然而,不能什么保健品/營養(yǎng)品/特醫(yī)食品都往貨架上擺,一是選品要注意,二是銷售要注意,不要等到被查處罰款才做出反映,那么,母嬰商家該如何避雷呢?

保健食品廣告

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食品廣告涉及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

顯著標明“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顯著標明保健食品標志、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

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批準的注冊證書和產品標簽、說明書為準。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涉及產品名稱、配方、營養(yǎng)學特征、適用人群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產品標簽、說明書范圍。

顯著標明適用人群;

顯著標明不適用于非目標人群使用;

顯著標明請在醫(yī)生或者臨床營養(yǎng)師指導下使用。

另外,諸如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違反科學規(guī)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療所有疾病、適應所有癥狀、適應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癥所必需等內容均是宣傳雷區(qū),母嬰店主切勿一走踩進了泥潭,不僅掙不到錢,還有可能面臨被查處罰款的困境,實在是得不償失。

部分內容來源: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美好景像、紙尿褲關注 )
分享:
相關資訊
更多>>
  • 三天內
  • 一周內
  • 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