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明星代孕、棄養(yǎng)事件引起了社會輿論,在微博上的熱搜掛了好幾天,將代孕產(chǎn)業(yè)化等相關話題,推到了全面聚焦的風口浪尖,隨之而來的是對于違法失德者抵制問題的討論,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還不具備開放代孕的條件,醫(yī)療機構和醫(y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同時,在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作家蔣勝男擬定了一份《關于明確將組織中介非法代孕行為歸于刑事犯罪的建議》的議案,提出#建議將組織中介非法代孕歸于刑事犯罪#,計劃向大會提交。在她看來,代孕市場是個潘多拉盒子,打開就收不攏了。女性不是行走的子宮,代孕本質是對女性的物化歧視。
代孕可能會面臨著哪些法律問題和倫理的困境?
代孕生出來的寶寶的親子關系是很難確認了的,對于委托代孕方而言,將來代孕方有可能會來找孩子,即使經(jīng)過親子鑒定,這個孩子也是代孕方的;而對于代孕方而言,也會面臨這一個十月懷胎后骨肉分離的問題。同時代孕這個問題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甚至是家庭倫理上來講,危害性都是很大的。
可以開放合法代孕行為嗎?
其實,代孕存在的風險很大,不能輕言放開?,F(xiàn)在世界各國對于代孕有不一樣的看法,有些國家是選擇立法允許代孕,甚至于將商業(yè)性代孕合法化,比如澳大利亞、英國是允許非商業(yè)化代孕,禁止商業(yè)化代孕。但是也有一些國家是命令禁止代孕行為的,比如中國,在2015年出臺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新增規(guī)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這也是我國首次在法律中對"代孕"做出規(guī)定。甚至于也有一些歐洲國家是立法禁止代孕行為的,比如法國、瑞士、德國以及西班牙、意大利等國家都是立法禁止代孕行為的。
雖然,現(xiàn)實生活中有不少的高齡女性著急懷不上孩子,明知不合法卻還是悄悄的選擇了“地下代孕”,但是這一行為是有很大的法律風險的。不僅可能會面臨著一系列的倫理問題、法律問題,還會面臨著家庭問題以及情感問題,一旦發(fā)生糾紛,目前也還沒有合適解決方法,要處理起來就很麻煩。所以是否要開放代孕行為,仍然是一個需要全面考慮的社會問題。